對藥監(jiān)改革殘局的思考
日期:2017/3/28
一、 職能配置不當
二、 隊伍整合困難
三、 編制核增受阻
要像國家總局一樣,將食品監(jiān)管的相關職能都接過來,勢必要大幅度增加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部門的編制,而國家對行政編制的控制可以說是剛性的,沒有什么余地,而從其他部門劃編,理論上似乎可行,操作起來卻難度頗大。試想,現在哪個部門有多少空編在等你劃走?于是,不少地方在應對藥監(jiān)改革時,都采取的是增加事業(yè)編制,而這種做法又給今后的工作增加的困難,實際上從開始操作就是留的“后遺癥”,后患無窮啊!
四、模式地方操控
本來,這次改革,中央的態(tài)度明確,決心也很大,就是要建立統(tǒng)一權威的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體系??墒牵谧詈笙逻_的相關文件中,沒有把話咬死,給了地方自由操作的可能與空間,而這恰恰是致命的。在中國,理論上做什么事情,都不要搞一刀切,可是,最終還是必須切一刀。如果這一刀不切下去,必然會出現“百花齊放、百家爭鳴”的局面。每個地區(qū)的黨政主官,都可以依據自己的理解、自己的好惡來決策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部門的未來,于是,各種悲喜局便應運而生了!
五、部門體制之亂
不少人認為,此次藥監(jiān)體制改革出現今天的狀況,與工商、質監(jiān)的省以下垂管體制沒有改革相關。我認為,這方面的因素是存在的。不同的體制之下搞整合,確實會有許多困難。然而,我還認為,從2008年以來的幾個部門的管理體制之變,是缺乏認真的、系統(tǒng)的、全面的論證的。無論是藥監(jiān),還是質監(jiān)、工商,其實現垂管的歷史都不算長。從強化市場的法制監(jiān)管看,這3個部門的垂管體制不但不應取消,而是應該強化。藥監(jiān)部門實行中央垂管,工商、質監(jiān)實行省以下垂管都是有必要的。
六、部門總數限制
據了解,在下一步的地方政府機構改革中,對各級政府組成部門的數量是嚴格限定的。縣一級預計就是16個左右。在如此限額之下,工商、質監(jiān)再取消垂管,縣級政府的機構設置勢必無法平衡,總數怎么能夠保持不突破?讓藥監(jiān)、工商、質監(jiān)占3個席位顯然不可能。于是,有的省份搞了二合一、三合一,恐怕也是無奈之舉。
七、資源保障困難
有效的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,除了有高素質的監(jiān)管隊伍,還必須有滿足監(jiān)管需要的車輛、設備設施等,還必須要開展經常性的對各類產品的監(jiān)督抽檢 ,這些方面需要的經費不是一個小數字,并且是經常性的,需要不斷遞增的。監(jiān)管隊伍的擴充,“大部隊”的糧餉也不是一個小數字,并且也是經常性的。目前縣、鄉(xiāng)兩級財政普遍是捉襟見肘。即使將機構建起來了,人也配足了,天長日久的日子怎么過?工作怎么開展?
八、中心工作干擾
地方黨政部門的所謂中心工作可以說是連綿不絕,一會兒這個創(chuàng)建,一會兒那個評比;一會兒招商引資,一會兒扶貧濟困;一會兒到基層幫促后進,一會兒到上面爭取項目;………。如此等等,不一而足??偸怯袥]完沒了的啰嗦事情在等著你。也許,你都不知道自己的本職工作是干什么的啦!基層是個大社會,食品藥品方面的事情,在基層官員眼里實在算不上什么事情。放下去的藥監(jiān),就別指望能將各項監(jiān)管工作落到實處了!
九、地方保護難免
在地方官員的眼里,GDP永遠比什么都重要。盡管最近中央要求不要以GDP論英雄,但在短時期內,實在是做不到。特別在一些經濟狀況不是很好的地區(qū),首先需要解決的是吃飯問題啊。于是,在有的地方,食品藥品的制假售假行為幾乎是半公開的,要真正打擊起來卻困難重重。比如前不久廣東某地打擊制毒,比當年攻碉堡都難哪!不排除在不少地方,假藥市場也是“碉堡”,地方官員對這些“碉堡”的情況也都清楚,但這些“碉堡”里也在產生GDP,因此,攻“碉堡”的事情就難了!
十、政府難負總責
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方面的事情,讓地方政府負總責,還真有些困難。每一顆藥的生產,都需要經過國家總局批準。建個藥廠,對藥廠實施認證檢查,也是省上的事情。地方政府都不清楚那個藥廠生產什么藥,即使懂了,也沒有什么用,這玩意兒太專業(yè)了。你就是縣長、市長,對不起,連車間也進不去。即使進去了,你也看不明白什么東西。一句話,食品藥品的監(jiān)管,讓地方政府負總責,實在是勉為其難了,他們實在沒有條件、也沒有能力負起這個責任!
信息來源:蒲公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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