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賽柏藍 作者:半夏
10月22日,也就是星期六,國家食品藥品審核查驗中心發(fā)布《藥物臨床試驗數據現場核查計劃公告(第7號)》,這已是今年以來公布的第七批臨床數據現場核查名單。
根據審核查驗中心公告,國家食藥監(jiān)總局計劃對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片等50個藥物臨床試驗數據自查核查品種開展現場核查,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,即2016年10月22日至2016年11月4日。
以下是本次臨床試驗數據現場核查品種目錄:
超八成自查品種為藥企主動撤回
近日,藥化注冊司負責人對媒體表示,2015年7月22日,國家食藥監(jiān)總局發(fā)布《關于開展藥物臨床試驗數據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》以來,有不少藥企對臨床試驗存在問題的注冊申請主動撤回,補充完善后重新申報。截至2016年6月底,企業(yè)經自查主動申請撤回了1193個,占應自查總數的83%。
為什么主動撤回的比例會這么高呢?難道大家都忍心前期研發(fā)的投入打水漂了嗎?
其實自2015年10月起,國家食藥監(jiān)總局就開始對待批準的注冊申請開展核查。截至2016年9月底,共核查117個注冊申請,對其中存在真實性問題的30個作出了不予批準的決定,約占應自查核查品種的2%;對涉嫌數據造假的27個品種11個臨床試驗機構和合同研究組織(CRO)予以立案調查。
而在今年3月份,國家食藥監(jiān)總局公布《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藥物臨床試驗數據核查工作程序(暫行)》,根據規(guī)定:藥品注冊申請人在公示后10個工作日內未提出撤回申請的視為接受現場核查。網上公示期結束后,對于未提出撤回申請的品種,核查中心將通知藥品注冊申請人、臨床試驗機構及其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部門現場核查日期,不再接受藥品注冊申請人的撤回申請。
國家食藥監(jiān)總局作出審批決定后,對現場核查發(fā)現問題而不予批準的藥品注冊申請相關情況予以公告。對涉嫌弄虛作假的立案調查。
且根據國家局要求,對核查中發(fā)現臨床試驗數據真實性存在問題的相關申請人,3年內不受理其申請。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存在弄虛作假的,吊銷藥物臨床試驗機構的資格;對臨床試驗中存在違規(guī)行為的人員通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。將弄虛作假的申請人、臨床試驗機構、合同研究組織以及相關責任人員等列入黑名單。
此前,國家藥監(jiān)總局局長畢井泉在座談會上表示,將嚴懲故意造假,允許規(guī)范補正。藥品注冊中請撤回是藥企的自愿行為,總局并沒有對其今后的再次申報進行差別對待。對不規(guī)范、不完整的問題,允許企業(yè)重新自查,補充完善后重報。
所以,本次“被盯上”的50個品種,是會選擇冒著臨床試驗數據真實性存在問題的風險,而硬著頭皮接受核查?還是會選擇割肉撤回,為下一次再戰(zhàn)做準備?這對于藥企目前來說,是值得思考的問題。